三民二分局獲報於112年12月5日0時5分許在三民區天祥一路上店家發生糾紛,警方優勢警力迅即到場,發現王姓雙胞胎兄弟檔(53歲)與于姓男子(36歲)酒後發生口角而于男又呼叫弟弟于男(28歲)、友人陳男(29歲),雙方進而徒手互毆,造成王姓兄弟、于男頭部、臉部受傷,送醫治療。
經了解,王男等人皆為認識之朋友,疑似因酒後發生口角而衍上情;5人均不提告,惟警方仍全數帶回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鍰)裁處。
警方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避免酒醉脫序行為引起糾紛,如發生糾紛應立即報警處理,避免糾紛擴大引發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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