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31

ETENEWS

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高市警全力打擊毒駕 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展現查緝決心】

自5月13日起修正施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針對駕駛人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象時,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即可依現行犯依法逮捕移送。
分享給LINE好友 !

Etenews採訪中心副主任施亦旋/高雄報導

毒駕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對無辜用路人的生命及財產造成重大威脅。為展現強力防制毒駕的決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今年已規劃執行323場次取締毒駕專案勤務,除持續透過路檢、巡邏及強力攔查等方式加強查緝外,自5月24日起更配合警政署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全面提升查緝能量,並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從源頭遏止毒品危害。


統計今年1月至5月,高雄市警方共取締毒駕739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99件,顯示警方積極執法成果。為進一步強化警示及嚇阻效果,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也於官方臉書粉絲專頁公布13名經交通局公告之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分別為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廖杏慈、蔡禮謙、盧勇志、龔冠霖、蔡璧鴻、楊怡欣、歐威克及戴建安等13人,希望透過資訊公開機制,發揮社會監督與警示作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表示,自5月13日起修正施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針對駕駛人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象時,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即可依現行犯依法逮捕移送。現行法規對毒駕行為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9萬元罰鍰,並可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違規最高仍可處12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則逐次加重處罰。此外,毒駕行為已納入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以有效防止行為人反覆實施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也於官方臉書粉絲專頁公布13名經交通局公告之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強調,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傷亡。警方將持續配合市府交通局定期公布毒駕累犯資訊,並秉持「零容忍」執法態度,對毒駕行為依法嚴查嚴辦、絕不寬貸,全力守護市民生命安全與良好的交通秩序。

【持續透過路檢、巡邏及強力攔查等方式加強查緝外】
【持續透過路檢、巡邏及強力攔查等方式加強查緝外】

facebook留言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