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 新聞部主任
徐寅勝 報導

楠梓派出所所長蔡世聰、警員徐德明、李柏亨於107年12月20日14~18時擔服巡邏勤務時,約15時50分許行經加昌路415巷口時見一輛重機車闖紅燈,警方即上前示意其靠邊攔查,不料該車拒絕攔檢加速逃逸,警網立即尾隨並通報附近警網支援,該車沿加昌路方向疾駛,一連闖了數個紅燈,復於16時許員警前後包抄迫使該車停下,經查該重機車騎士為黃00(74年次,有毒品前科)為橋頭地方法院發布之毒品通緝犯,將其帶返所偵辦,黃嫌向警方供稱沒接到法院寄發之通知書,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以為警方攔查是要開紅單,為了躲避紅單才跑給警察追。訊後移請橋頭地檢署復訊偵辦。
楠梓分局分局長陳錦坤呼籲民眾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共同維護用路人之安全。此外,切勿接觸毒品害人害己,吸毒一時,尿布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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