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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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淺談台灣的行政怠惰——從重機上國道與法庭直播修法說起

從重機上國道到法庭直播,台灣的行政怠惰不是偶然,而是制度設計長期失衡的結果。當行政權缺乏被檢驗的壓力,改革便永遠停留在文件上。立法只是起點,行政落實才是真正的民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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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單維峥

在台灣公共治理中,「行政怠惰」——即法律或制度明明已立,但行政機關卻遲緩或消極不為,使得改革停留在紙上——已成為制度信任危機的根源之一。當政府常以「依法行政」自居,卻無法「依法落實」,法律的尊嚴與民意的信任也隨之流失。本文以兩個近期案例為例:一是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之法制早已完備卻久未實施;二是「法庭直播」修法三讀通過卻被司法院變相改為「錄播」。兩者共同揭示出台灣行政體系的結構性遲滯與責任模糊。

一、「重機上國道」:法已出,路未開

立法過程與現況

早在民國100年(2011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經立法院三讀修正,明確允許「排氣量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之路段與時段行駛高速公路。立法院更以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於半年內會同內政部完成相關法令修正、兩年內完成可行性評估。換言之,立法早已為重機上國道開了合法之門。

然而十四年過去,真正開放的路段仍屈指可數。所謂「國道3甲」雖名為國道,實際僅為短短5.6公里的快速道路,早已對紅黃牌重機開放。至於主要國道如國道1號、3號、6號等,至今仍遙遙無期。交通部與高公局屢次以「安全考量」與「民調反對」為由拖延,根據113年高公局民調,約六成民眾反對開放重機上國道,遂成為行政怠惰的最佳擋箭牌。

為何是「行政怠惰」

這個案例清楚展現出台灣行政運作的結構性問題:

1. 立法與執行脫節:法律授權已明,卻遲遲未公告實施細則。交通部以「研究中」為由延宕多年,形同「立法完成、行政停擺」。

2. 責任模糊、推諉成習: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與內政部協調,卻未設明確責任歸屬與進度監督,導致無人負責。

3. 以民意為藉口:行政單位不積極說明安全配套或試辦評估,而是單以民調結果為拖延理由,形同以「民意」掩飾不作為。

4. 侵蝕人民信任:對重機族群而言,明明法律保障其權利,卻因行政不動如山而無法行駛,久而久之,公民信任轉為怨懟。

立法機關履行了民意,但行政機關卻選擇「以拖待變」。這種不落實的治理模式,不僅是政策怠惰,更是制度誠信的崩壞。

二、「法庭直播」:陽光照不進司法的陰影

修法通過與制度轉向

2025年6月27日,立法院以藍白兩黨席次優勢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法庭可「直播」審理過程。其設計理念是讓司法透明化、提升社會信任。條文明定:

• 最高法院與大法庭採「原則公開」;

• 地院與高院等事實審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

• 法律修正後三個月內施行。

然而修法剛過不久,司法院即表示「深表遺憾」,並提出修改方向——將「直播」調整為「錄播」,主張延後播出、模糊畫面,以避免干擾審判公正。換言之,立法院通過的「直播」制度,尚未上路即被變相稀釋。

制度落差與行政遲滯

此案同樣顯示制度設計與行政實踐之間的裂縫:

1. 修法快、配套慢:立法迅速通過,但直播技術規範、當事人隱私保護、影像審查流程皆未制定,導致司法院以「準備不足」為由延遲施行。

2. 制度名實不符:立法院承諾「直播」,司法院卻以「錄播」替代。制度在執行端被重新定義,等同行政機關自行修正立法精神。

3. 改革流於口號:司法透明原應是提升信任的契機,但當制度名義上開放、實質上保守,民眾只會覺得改革成了政治秀。

司法是社會信任的基石,而「直播變錄播」的過程正揭露出台灣長年以來的「改革慣性」——立法先行、行政卻怯步。

三、行政怠惰的制度病灶

從重機上國道與法庭直播兩案,我們可歸納出行政怠惰的四大結構問題:

1. 責任鏈條斷裂:立法後無人監督實施,沒有強制時程與責任機制。

2. 民調治國化:政府部門傾向以民意為拖延藉口,卻不積極回應民意。

3. 監督問責缺失:立法機關通過後便任行政自由裁量,缺乏持續性監督。

4. 制度形式化:法案三讀往往成為「任務結束」,配套與執行成了「日後再議」。

這些問題的結果,就是讓行政權力在「不作為」中穩定存在——無風險、無責任、無進步。

四、改革與建議

要扭轉這種現象,必須從制度與文化兩方面著手:

1. 強化時程與問責制度:每項修法應設明確實施期限,逾期須向立法院報告。

2. 建立公開追蹤平台:讓政策進度透明化,公眾可即時監督行政作為。

3. 公民與專業參與配套:如法庭直播可設多方工作小組,納入法官、律師、公民媒體意見。

4. 重建「依法行政」的實踐文化:行政機關不應以民調或風險為藉口,而應積極回應立法精神。

5. 以試辦與教育消弭疑慮:對於重機開放、法庭直播等議題,可先以示範性試行降低社會焦慮,逐步走向制度化。

結語

從重機上國道到法庭直播,台灣的行政怠惰不是偶然,而是制度設計長期失衡的結果。當行政權缺乏被檢驗的壓力,改革便永遠停留在文件上。立法只是起點,行政落實才是真正的民主考驗。

唯有當政府敢於「依法行動」、社會能夠「持續監督」、立法機關不再止於「通過法案」,台灣的治理才能從口號走向實質。否則,所謂的「進步改革」終將淪為另一場形式上的表演。

交通部高公局正式釋出2025年重機上國道之民調結果。(圖片來源 / 翻攝自路上觀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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