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採訪中心/記者 林玉琳 高雄報導]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開全國先例,將「性別平權與生活法律」納入大一新生的共同必修課程。今(11)日,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邀請,由通識教育中心陳竹上老師帶領修習法學課程的新生,參加「逗陣繞法院」活動,展開一場沉浸式的法律體驗。

本次參訪共有四十餘名師生參加,他們對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作為獨立機關、專業審理行政訴訟的角色留下深刻印象。對於剛從高中畢業的大一新生而言,過去法律知識僅停留在課本與試卷,如今能親臨法院,透過專業團隊的解說與現場設備的科技感,拉近與法律的距離。
活動內容包括法院簡介、法治座談與廉政宣導。開場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蘇秋津與師生交流,分享與地理專業相關案件的審理經驗,讓學生倍感興趣。隨後,由訴訟輔導科代理科長陳嬿如、庭長邱美英、政風室主任吳美英分別進行專題分享,並安排師生旁聽開庭,親眼見證行政訴訟攻防過程,以及科技法庭即時呈現卷證資料的審理方式。

法治座談環節,考量參與學生多為地理系及師資培育生,法院特別安排邱美英庭長分享環境保護、生態保育、都市計畫與教育事務等相關案例,讓學生更深刻理解法律如何在不同領域中解決爭議、維護正義。

帶隊老師陳竹上表示,在校長王政彥特聘教授及通識教育中心王文裕主任的支持下,高師大積極推動性別與法律課程,希望透過教育與師資培育,提升年輕世代的性別素養與法律知能,為下一代公民教育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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