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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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社論|從直播退回錄播:司法院為何在民進黨執政下成為「司法透明化」最大阻力?

台灣人民對司法的疑慮愈來愈深,透明化不能再拖。若司法院與執政者繼續選擇退縮,國會自然會以修法手段迫使改革向前。司法該面對的不是鏡頭,而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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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單維峥

台灣的司法透明化再次卡關。民眾黨與國民黨不久前共同提出修法,要求法院對具公益性、重大社會關注之案件進行法庭直播,以提升人民監督司法的能力。然而,司法院不但未正面回應民間多年訴求,反而提出「審判後五日公開影像」的新版本,等於把直播變成錄播,讓社會無法即時看到審判現場的真實面貌。這種折衷看似讓步,實質卻是倒退,彷彿司法體系正在竭盡所能避免人民第一時間看到法庭上的每一個細節。

此舉引發質疑:司法院究竟在害怕什麼?透明到底會令誰難堪?

京華城案成示範:重大案件更需要透明,而非更密室化

近期最受矚目的「柯文哲京華城案」就是典型例子。因涉政治人物,又牽動北市府重大建照爭議,社會高度關注。民眾希望親眼看到檢辯攻防,而非依賴媒體片段與外界揣測。如此重大案件若能直播,不僅可降低政治陰謀論,也能迫使審、檢、辯三方在公眾監督下展現專業。

然而,在明顯具公益性與公共利益的案件中,司法院依舊拒絕直播。民進黨執政下,司法體系對直播的抗拒始終如一;京華城案反而更突顯一件事:越敏感、越牽涉政治與公部門權力的案件,司法院越不願被看見。

如果司法自認無可指摘,直播本應是展現專業的最好途徑,而不是避之唯恐不及。

國民黨與民眾黨已推動修法,司法院卻「百般阻撓」

國會於新會期中,藍白聯手提出修法,要求:

1. 明確界定重大公益案件可採直播;

2. 對審判程序影像做制度化規範;

3. 明確限制法官個人裁量過度阻擋錄影的空間。

本質上,這是補齊台灣司法透明化長期的制度缺口。但面對修法,司法院不但未提出積極改革方向,反而持續提出各種理由阻擋,包括:

• 影響被告權益;

• 會造成法官壓力;

• 恐使法院成為「輿論戰場」;

• 審判影像需經過「必要處理」才能公開。

這些論點並非不可討論,但若用來全面抵制直播,則過於誇大。更引人側目的是:司法院最終提出「播放延後五日」的折衷版本,等於將審判從即時透明,變成由法院主導的「剪輯式透明」。

外界難免質疑:既然都要公開,為何不能即時?延遲五日是否意在讓司法擁有「調整、修補、過濾」影像的空間?

從直播變錄播:司法是否想控制敘事?

所謂的「延後五日公開」看似技術性安排,實際上卻完全剝奪了直播的核心價值:

• 直播是「當下即時」;

• 錄播則是「事後可控」。

一旦從直播退回錄播,司法便取得敘事主導權。五日時間足以:

• 過濾畫面;

• 斟酌哪些段落不宜公開;

• 讓法院掌控資訊釋放節奏;

• 讓外界無法判斷審判現場氣氛、細節或語氣。

透明若必須經過司法機關「整理」才能公布,那就不是透明,而是被過濾的資訊公開。

社會因此不禁要問:司法院是否害怕人民看到未經修飾的審判現場?是否擔心民眾在第一時間理解審判細節,從而挑戰法院的公信力?延後公開是否意在保護制度,而非保護司法的中立與公正?

民進黨政府的責任:改革喊得響,行動卻停在原地

民進黨執政至今,司法改革口號不曾間斷,但真正能推動透明、增進人民監督權力的措施一項都未落實:

• 國是會議的司法改革建議被擱置;

• 法庭直播多年無進展;

• 司法院幾乎對所有開放、透明的改革提案持保守態度。

當行政部門與司法院皆不願承擔改革成本,透明自然永遠在可望不可及的距離。

結語:若司法害怕被看見,人民更有理由要求看見

司法透明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民主價值問題。真正值得信任的司法體系並不畏懼陽光;畏懼的,往往是害怕陽光揭示不願被看見的習慣、文化與責任。

直播退回錄播、延後五日公開,這些安排看似合理,其實文化意義清楚無比:司法仍想躲在密室後面。

台灣人民對司法的疑慮愈來愈深,透明化不能再拖。若司法院與執政者繼續選擇退縮,國會自然會以修法手段迫使改革向前。司法該面對的不是鏡頭,而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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