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記者施亦旋/高雄報導
蔣姓男子(60歲)昨(22)日前來派出所報案,指稱在停車位置周遭走了500公尺、將近2小時,鑰匙遙控器按到沒電還是找不著。該男子表示當天下午15時許才到加仁路一處朋友家裡唱歌,聚會結束離開後回到停車現場時,却發現車子不見了,向警方表示離開時確實是將自小客車停車格內。警方研判蔣男離開約莫三個小時左右,且停車處周遭都是監視器、人潮眾多,不至於失竊,極有可能忘停何處,警員李彥廷、吳柏輝開始展開科技辦案,調閱監視器、停車格車號查詢、地毯式搜查,經過半小時後果然於附近1公里處的德惠路加油站前發現該部汽車,報案人除了連忙向警方說抱歉外,也很感恩翠屏派出所員警們用心積極的協助,並稱讚警方效率十足。警方呼籲停放汽機車時可先行拍照確認停放位置,以免忘記停車位置,造成自己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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