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宏琦採訪報導]
毒品前科犯連續暴力傷人,新興分局中山派出所所長林盈男表示:「警方僅能到場驅離,若當事人有提告,他會將資料送地檢署由地檢審理,其他的警察也無能為力!」
近日疑似精神異常並有毒品前科的男子,因懷疑女朋友與店內男設計師及男經理有染,長時間逗留駐足,美髮店門口。 並於二月29日晚間及三月三日上午出手對店內人員施暴攻擊。
對於有毒品前科的暴力犯,連續進入知名美髮連鎖店內並攻擊、施暴打人;高雄中山派出所所長無奈的表示;「我們真的也無能為力」。
但是所長以非常客氣的語氣告訴報案者:「如果下次他再出現,有進店內打人時,或是駐足店外,請立即再報案,我們會立即前往。」 還反問報案民眾:「不然您覺得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辦?」
這樣的回答也令到場關切的議員助理傻眼, 議員助理也似乎覺得,所長在記者面前講錯話了。 助理立即幫忙緩頰說:「所長的意思是說,只要是民眾報案警察ㄧ定會立即到場。」
當記者詢問所長:「是否可進行驗尿採證,看是否有吸食毒品?」 所長回答; 「下次如果他再入內傷人,我們會請他簽自願驗尿同意書後進行驗尿。」
記者再問所長; 「施暴者既然已經有暴力行為,可否強制送凱旋醫院了解,他是否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精神疾患?」
所長回答;「過去我在十全派出所任職時,也遇過類似情況,既使強制送醫院也可能在當天或隔天就由醫院放出,這在實務上我們還是無能為力。」
記者再問; 「那是否可以進行主動盤查身上是否有藏毒或到住處搜索是否有危禁藥品?」
所長回答; 「這要住所同居人簽同意書或申請搜索票。我們同仁跟他談過話後覺得,他回答話時,都還很得體啊!看起來似乎還好。」
記者再問:「那對於這個狀況,所長您的意思是⋯?」
所長回答:「我們將之帶回警局,也是要等地院起訴,既使驗尿採證,也要等報告出來,要發監執行,也是要地檢及法院,職權不是警察。 這段時間只能夠,接到民眾報案電話,立即前往現場警告這危險人物。」
報案的美髮連鎖店經理,又隨即出示ㄧ支鐵棍,表示:「這是店內小姐瞄到,施暴者,藏在店外的鐵棍。」 所長表示:「好的,我們會問當事人,這支鐵棍是否為他所藏匿?為什麼藏匿鐵棍?」
美髮連鎖店經理隨後向記者及到場議員助理表示:「謝謝你們到場關切,我會買防狼噴霧器,發給每位店內員工自保。」 起身與所長握手致上感謝後離開中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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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如此
但是所長說,我們也很盡力了啊⋯⋯
所長回答; 「下次如果他再入內傷人,我們會請他簽自願驗尿同意書後進行驗尿。」…..如果下次不是打人!而是直接殺人!!還驗個屁呀!!!!民眾的安全保障放在這種官僚警察身上???我看民眾真的要自求多福囉!!!悲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