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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警臨檢橋上危險迴轉!遏止酒駕歪風 高警嚴正執法

EteNews記者 林尊煌/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為積極預防酒後駕車事故,遏止酒駕歪風,經分析轄區內酒後駕車易肇事路段後,選定博愛一路、熱河街口,規劃取締酒後駕車臨檢勤務,透過設置管制站臨檢方式,積極取締酒後駕車。

勤務規劃上因該路口屬交通要道,腹地較大,為確實執行勤務,特規劃聯合路檢,勤務結合三民第一分局所屬各派出所、警備隊、交通分隊員警,於該路口設置管制站進行檢查,計動員20名警力執行勤務,並將勤務細分為蒐證、管制、施檢、圍捕等分組,以保持勤務流暢順遂。

本次勤務計從(29)日凌晨2時開始至3時30分結束,共計路檢90分鐘,計取締酒後駕車9件,包括呼氣酒精濃度0.25mg/L以上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6件、0.15mg/L以上未達0.25mg/L掣單舉發2件、拒絕酒測1件,另外酒後駕車未達舉發標準勸導則有1件。同時行經取締酒後駕車測試檢定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逕行舉發2件,於中博高架橋上意圖迴轉計有2件,其中1件鄭姓駕駛27歲在苓雅區漢神百貨附近酒吧喝酒後返家,途經中博高架橋,見警方在下橋處執行酒測路檢因有喝酒心虛緊張,隨即意圖在橋上迴轉下橋,惟遇上車流無法逆向駛離,而遭警方攔停,酒測值0.04mg/l;另1件翁男(27歲)於一心路享溫馨唱完歌準備回家,途經中博高架橋見前方警示燈,因有喝酒怕被攔查,逕於橋上直接倒車之後下橋轉往建國路遭警方於和欣客運前攔截,酒測值0.30mg/l,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關於行經取締酒後駕車測試檢定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逕行舉發部分,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4項規定,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吊銷駕照3年並施以道安講習,如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將吊銷駕照且不得考領。警方對於是類取締酒駕勤務,均會設置專門器材實施蒐證,依據錄影畫面直接開罰。

三民第一分局表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一旦肇事,傷害的不只是個人,而是雙方家庭都要受害,即便無人傷亡,後續法律追訴、賠償等事宜,也再再費時傷神,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酒後駕車,三民第一分局將強力取締,透過資料庫中對數據的分析,選擇轄區各酒後駕車易肇事路段,比照此次勤務實施聯合路檢,以積極取締方式,遏止酒駕歪風。而對於酒後駕車遭取締的民眾,警方也高EQ的溫情喊話,安慰遭酒駕攔查取締的民眾,遭警方取締雖然重則移送法辦輕則扣車罰錢,但人身安全都能受到保障,如果沒遭警方攔查,說不定意外就要發生在下一秒,為此,務必配合受檢、加速流程,才能早點安全的回到溫暖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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