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部主任 徐嘉華/記者 林尊煌 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於10月10日雙十國慶晚(21)時許,接獲「大魯閣草衙道」通報該賣場一樓男廁遭放置不明物體,立即出動警察局鑑識中心、分局偵查隊及防爆小組人員到達現場警戒及蒐證。經防爆小組人員以X光掃描該疑似爆裂物發現並無火藥等相關危險物質,決定立即在現地以防爆毯作為阻尼,拆爆該不明物體,並發現該不明物體為紙筒包覆黃土及電晶體等無危險性物質組成。本案發生後陳宗能分局長相當重視,立即指示王春生隊長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另專案小組亦想起105年4月6日3時許,在同購物廣場地下室廁所,亦發生遭人放置不明物體,且同月8日又發生遭人放置「若要順利營運請準備一千萬…云云」恐嚇信件。惟此等案件之不明物體,手法均相當粗糙,研判犯嫌應為同人,立即檢據相關事證報請高雄地檢署王建中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專案小組依據上揭不明物體組合物分析、調閱可能採購處所監視器及二次爆裂物現場發現人等事證進行綜合分析研判,鎖定該賣場保全人員郭○雄涉有重嫌。此際,某報社爆料專線通報有匿名人士欲開價販售上揭放置爆裂物新聞,另經資訊流分析,鎖定同賣場保全人員黃○順亦涉有重嫌。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向高雄地檢署聲請拘票及搜索票,於10月18日8時勤教後前往該賣場逮人,順利逮獲郭○雄及黃○順等人,另帶往各該住所進行搜索並查扣涉案銅線、批土、煙火紙管、手機及電腦等相關證物,帶案偵辦。
經偵辦黃嫌坦承郭嫌傳送疑似爆裂物不明物體照片給他,他立即登錄媒體爆料專線兜售該事件新聞,且亦擬定向該賣場董事會兜售該案件資料,獲利將二人進行分贓。有關郭嫌部分,雖矢口否認犯案,惟從渠住家搜得相關物證,檢察官依上揭相關涉案跡證,認為郭嫌涉案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於19日凌晨1點30分裁定新臺幣三萬元交保侯傳,全案依恐嚇取財得利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陳宗能分局長表示:本分局於接獲通報後相當重視此案,除立即出動警力排除不明物體外,亦組成專案小組積極查辦逮人建請羈押,以遏止此不良風氣。另本分局亦將派遣警力加強該賣場巡守,以維護市民購物休憩之安全。
更多相關文章......
高師大七十週年校慶:以「七十開始」展現歷史傳承與創新未來
永安石斑魚節熱鬧登場:高雄大海開吃,鑽石水養殖石斑魚成亮點
【不可能的任務─送曹伯伯到榮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