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 記者 徐寅勝 報導
36歲吳姓男子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通緝犯,悠哉散步嗑早餐遇警方盤查拔腿狂奔經追百米終被逮,全案解送臺灣臺中地檢署歸案。
楠梓分局員警於112年9月5日6時許在楠梓區楠梓新路一帶執行巡邏勤務時,見邊走邊吃手中早餐的男子行跡可疑,其特徵疑似遭發布之通緝犯,豈料該男子見員警上前盤查身分時,突然轉身拔腿狂奔,警方沿路追了百餘公尺後,男子因體力不支遭警制伏,經查36歲吳男由臺中地檢署於111年4月所發布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通緝犯,吳男自知遭通緝而到高雄市楠梓區躲藏,想不到仍不敵警方銳利鷹眼。
楠梓分局呼籲,接獲司法機關正式公文應按日期時間配合到場,若拒不到案而遭通緝,終將為執法人員查獲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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