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部主任 徐嘉華 報導]
11月18日晚上23時30分許,溪埔所副所長歐陽政、警員林志威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接獲110報案稱在大樹區台29線、大坑路口(大坑橋)有件車禍,員警驅車前往,經現場了解為民眾張簡00疑似騎乘普重機車因騎車騎到睡著,而追撞到前方正在停等紅燈的汽車,副所長歐陽政見張簡民不斷將其外套往路邊水溝踢,深覺有異,便詳加盤詰,發現張簡嫌(住大寮區、無業,53年次、殺人未遂、搶奪、竊盜及毒品等多項素行),經過張嫌同意警方檢視其外套,就在其黑色外套左側暗袋內發現一包用鋁箔紙包起來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0.42公克),便立刻將其上銬逮捕。
張嫌向警方哀求「騎車騎到睡著,跑去撞別人的車已經有夠衰了,還被警察查到毒品」,警方斥責「你就是吸毒吸到茫,才會跑去撞別人車子啦」,全案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將張簡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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