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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私自販賣醫用口罩 最高罰200萬

ETENews記者 施亦旋/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為保障市民於合法通路購買醫用口罩,與經發局、消保官聯合抽查夜市、攤商、雜貨店及五金行販售醫用口罩情形,截至109年9月13日止共查訪667家非藥商,發現有1家非藥商(機車材料行)公然於門口陳列販售醫用口罩,已違反藥事法,最重裁罰200萬元整。

高雄市政府提醒市民除實名制購買醫用口罩外,務必至合法之藥局或藥商購買,並注意賣家是否有揭露諮詢專線、產品名稱、許可證字號、使用方法、藥商名稱、地址等,安心購買,安全防護。

★ETENews提醒您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肥皂勤洗手、必要時戴口罩、少去人多的場所!
若有身體不適、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或回國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請主動通報撥打防疫專線,並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
免付費防疫專線: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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