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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ETENews特派 龔傑森/ 高雄報導

▲ 圖/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提供

租稅拍片夏令營活動,稅捐處邀請您一起輕鬆fun一夏~

還在找好玩又有趣的夏令營嗎?由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舉辦的「手機拍片‧樂玩桌遊-輕鬆fun一夏」夏令營活動,特別邀請全國各大企業指名邀約的攝影教練吳鑫老師,以及知名連鎖益智遊戲專賣店-瘋桌遊團隊設計好玩的桌遊課程,歡迎高雄市國小6年級至國中2年級的學生一起來體驗遊玩吧! 

活動將於8月13日、14日兩天於該處歡樂開課,由專業講師帶領學童認識拍片手法及影片製作過程,將稅務常識及雲端發票融入其中,並分組由講師各別指導拍攝影片。透過活動加強宣導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購物習慣及重要租稅常識,希望透過寓教於樂、豐富多元的夏令營,讓學童有個歡樂又充實的暑假。

本次招生人數共50名,報名期間自本月12日早上9時起至額滿為止,請至該處2樓企劃服務科現場報名,並於當日繳交報名表及捐贈108年5-7月份個人消費之雲端發票20張 (每張發票總金額須為新台幣10元以上)。募集之發票將全數捐贈公益慈善團體。詳情可至該處官網活動訊息處查詢或電洽(07)7410141轉217高小姐查詢。

重劃後繼承的土地再移轉,不能減除被繼承人重劃費用及減徵40%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經重劃後第1次移轉,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除了重劃費用可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外,查定稅額還能減徵40%的土地增值稅;但是重劃後繼承的土地再移轉,則無上述兩項優惠。

該處進一步說明,重劃後繼承的土地再移轉,因繼承也是一種移轉方式,繼承取得土地是以繼承開始時的土地公告現值為前次移轉現值,已免徵土地增值稅,因此,重劃後繼承的土地再移轉已非重劃後第一次移轉,除了不能減除被繼承人所支付改良土地費用(重劃費用)外,也不適用減徵土地增值稅40%之規定。

盜濫採土石坑洞未解除列管應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美濃、旗山、杉林及大樹等地區,部分土地因濫採砂石形成坑洞,目前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列管中,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這些遭列管的農地坑洞在未解除列管前,不得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且不得認定作農業使用,應課徵地價稅,提醒所有權人應特別注意。

依據經濟部107年核定修正之「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坑洞土地為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之農業用地,不得認作農業使用,非屬田賦課徵範圍;另行政院農委會亦函示,這些列管的坑洞土地,在未解除列管前,不得核發農業用地作農用證明書,因此這些土地在列管期間不但要課徵地價稅,如果有買賣或移轉,也將因無法取得農用證明,必須課徵土地增值稅,為維護自身權益,市府特別呼籲所有權人應儘速完成農地坑洞回填,並向市府申請解除列管。

農地移轉給非自然人,雖有農用證明書,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向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詢問有關農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問題,但該處發現該筆農地所要移轉的對象為「公司」,查與農業發展條例規定承受人資格不符,縱然土地所有權人已取具公所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依法仍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移轉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如移轉對象為自然人或作農業使用之耕地依第33條及第34條規定移轉與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其符合產業發展需要、一定規模或其他條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非上述所列之移轉對象時,則仍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高市稅行動辦公室 7月服務據點報您知!

為就近服務社區及不便前往各分處洽辦業務之民眾,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舉辦「行動辦公室」,提供各項稅務服務及諮詢,包括:地方稅諮詢、現場立即補發地方稅課稅明細、稅籍證明、繳納證明、財產證明、所得證明、受理書面申請、線上申辦、稅額試算等,歡迎民眾就近前往洽辦。

7月份行動辦公室服務時間及據點如下或至本處官網/主題專區/便民服務專區/行動辦公室服務資訊查詢(網址:http://bit.ly/2D5sUce)

日期時間地點
7/69:30-11:00家樂福光華店(前鎮區光華二路157號)
7/1014:00-16:00大夢想家(小港區廈莊六街75-2號)
7/149:30-11:00岡山國小(岡山區柳橋東路36號)
7/1415:00-16:30大遠百(苓雅區三多四路21號1樓)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7)7410141,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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