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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警署推動修法提高罰則遏止拒檢逃逸 六龜警提醒原鄉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勿以身涉法

Etenews 記者 紀宏偉 報導
報載2017年7月19日高雄市保大員警發現自小客車未繫安全帶而示意攔檢,但該車拒檢逃逸,造成員警骨折。依據統計資料顯示,106年交通違規之拒檢逃逸高達8100多件。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略以:「汽車駕駛人,…,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可知現行規定對於酒測點攔檢不停或拒測,處新臺幣9萬元,但對於可疑、違規車輛駕駛不停車,僅罰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造成許多人抱著僥倖心態拒檢逃逸,內政部警政署現已推動修法力求重罰。


為提高原鄉民眾遵守交通規則觀念,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桃源分駐所員警除平日巡邏、家戶訪查等勤務宣導民眾外,現透過各項活動提醒民眾配合警方交通指揮或稽查,切勿心存「配合停車罰得重、不停逕行舉發反而罰得輕」的投機心理衝撞攔檢點,造成警方執法時危機或發生無辜第三者遭拒檢的飛車衝撞而死傷。
六龜分局表示,藉由社區各式活動宣導重要交通規則,除讓民眾對於警政工作有更進一步認識外,更能將新型態犯罪預防及交通安全觀念深植原鄉民眾平常生活中;透過員警多方宣導使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並支持提高拒檢罰則,讓行為人不再因為心存僥倖而傷及無辜,以維護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及員警人身安全與執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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