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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婦人機車擋路逆向逼汽車 慘吃1萬2千罰鍰

EteNews記者 林尊煌/高雄報導


日前三民區裕誠路發生一件惡意逼車事件,一名洪姓女婦人駕駛機車於左營區裕誠路上行駛時,疑似與小客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竟一路尾隨小客車至三民區裕誠路與民族路口前,趁小客車停等紅燈之際,將機車擋在小客車前方指著小客車駕駛破口大罵且拿手機不斷打電話,時此,號誌亦轉換為綠燈,小客車駕駛因前方道路遭婦人機車擋住去路,於是長按鳴喇叭表達憤怒且倒車準備繞道離去,婦人見狀不肯罷休立即騎上機車往小客車車頭前方進逼使小客車無法轉道離去,接著又是一陣破口大罵,經路過民眾報警後,雙方鬧進了派出所,小客車駕駛當場提供行車紀錄器向警方檢舉洪姓婦人涉嫌危險駕駛,經警方審查影片後認為洪姓婦人違規事實明確也依法開罰12000元,洪姓婦人因一時的衝動損失了一個月的菜錢真的得不償失。

警方表示,此案發生在10月3日晚上10 時許,洪姓婦人可能與小客車在上一個路口發生行車糾紛,導致一連串脫序違規行為,警方獲報後檢視認為洪姓婦人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危險駕駛,依法可處新臺幣12000元罰鍰。

三民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劉易鑫呼籲,用路人在駕駛中常會遇到一些非理性的駕駛人,若是遇有惡意逼車情事,車主不要直接與對方發生爭吵避免事端擴大影響人身安全,車主遇到此類情形應立即撥打110報案,使用手機、行車紀錄器蒐證,可用於事後向警方提出檢舉,警方將依法檢視影片,若達到危險駕車之程度會依法開罰,以遏止惡意逼車之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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