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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強光刺激雙眼 7旬翁駕車撞飛肉包鐵8旬嬤

EteNews記者 林尊煌/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70歲陳姓老翁獨自駕駛自小客車沿高雄市三民區熱河二街由西往東行駛,經熱河二街與康平街口時,疑似因面向陽光刺激雙眼,竟未發現另名82歲鄧姓老嫗騎著腳踏車從康平街迎面而來,兩車隨即發生碰撞,鄧姓老嫗因肉包鐵直接撞上小客車擋風玻璃後再滾落道路,嚇得陳翁大聲哭喊:「慘阿拉~細阿拉~!」,所幸老嫗送醫檢查後只有臉部撕裂傷與腫脹,尚無大礙。

三民第一分局交通分隊員警王進嶧接獲通報後立刻到場處理,發現鄧姓老嫗失神地坐在擔架上,眼神呆滯,救護人員小心翼翼協助老嫗止血並儘速送醫。經過王員調查,這起事故發生位於熱河二街與康平街,分別閃黃燈與紅燈,屬於閃光號誌區分幹支道,雖然老翁確實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但老嫗行駛的方向因屬於支線道,應停等並禮讓幹道車先行。分隊長黃偉賓解釋,依據「交通設施設置原則」第224條第3項之規定,特種閃光號誌設於交岔路口者,其設置方式與行車管制號誌同。幹道應設置閃光黃燈,支道應設置閃光紅燈。設於易肇事路段中者,宜於將近之處設置閃光黃燈。


三民一分局分局長戴台捷也藉此事故呼籲用路人,行經有無號誌或設有閃光號誌路口時,應互相禮讓對方,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率,畢竟交叉路口向來是車禍發生率最高的地方,切勿搶快後悔莫及。期許駕駛朋友若路上發現有事故發生,能伸出援手協助慌張的肇事人與被害人,把握黃金救援時段,減少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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