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 記者 顏玉燕 報導
小型車職業駕駛人原本年滿68歲即屬屆齡,需換成普通駕照,但自106年4月1日起,這些「運將」可再快樂出航,開啟另一階段職涯的旅程。
鑑於人口高齡化及延後退休年齡已成為國際趨勢,交通部已修正相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逾68歲之小型車職業駕駛人在更嚴謹的體格檢查項目、認知功能測驗及肇事之動態管理機制配套措施下,於前1年內無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可換發有效期間1年的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至70歲。
年滿68歲的小型車職業駕駛人如何才能取得有效期間1年的小型車職業駕照繼續執業?
1.小型車職業駕駛人持續執業至年滿68歲者及執業至68歲,因屆齡換發普通駕照者:
(1)通過68至70歲小型車職業駕駛人體格檢查
(2)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提供未患失智症之證明文件)
2.小型車職業駕駛人因逾齡駕照遭註銷者:
(1)至監理所換發普通駕照
(2)通過68至70歲小型車職業駕駛人體格檢查
(3)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提供未患失智症之證明文件)
(4)補考職業科目(機械常識、曲線進退、曲巷調頭)
相關資訊可至公路總局或監理所網站「小型車職業駕照延齡至70歲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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