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Etenews 新聞部主任 徐寅勝 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自114年5月12日至14日展開為期三天的酒駕大執法行動,目的在於嚴格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根據統計,執法首日查獲酒駕案件26件,而第二日(5月13日)共攔獲35件酒駕,顯示酒駕問題仍不容小覷。
在5月13日的勤務中,警方於20時54分在鳳山區光遠路查獲一名58年次黃姓男子駕車違規,經酒測發現其酒精濃度超標;另於23時30分左右,在三民區建國與站西路口查獲一名77年次吳姓男子,因無故停車遭盤查,亦酒測超標。上述兩案皆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表示,警方對於酒駕取締將無限期持續執行,並進一步提高攔查密度,展現遏止酒駕的決心。他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應改搭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或使用代駕服務,以保障自己與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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