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公布台灣第7例猴痘確定病例中央疾管署今(1)日公布一例居住於高雄市猴痘確診個案,個案為本國籍20多歲男性,2月18日因身體陸續出現不適、手腳出現紅疹、舌頭潰瘍等症狀,經就醫採檢通報,於2月27日確診陽性,目前於醫院隔離治療中。衛生局於接獲個案通報後立即啟動疫調等防治工作,經查,查該名個案今(112)年無出國旅遊史,研判為本土個案。經疫調本案匡列密切接觸者共13人(含高風險5人、中風險1人、低風險7人),截至目前密切接觸者皆無症狀,持續健康追蹤無異常,衛生局已針對接觸者進行衛教指導自主健康監測21天。
衛生局表示,猴痘疫情於去(111)年6月23日公告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潛伏期約為5-21天,傳染途徑主要是透過親密接觸(例如:親吻、按摩、擁抱、性行為)、接觸猴痘病患使用過但未消毒的物品、接觸感染的動物,對象具侷限性,此波疫情以親密接觸之人際傳播為主。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截至今(2023)年2月14日統計資料指出全球病例96.5%為男性、性接觸傳染比例約68.7%。
衛生局提醒市民朋友,如曾至流行地區旅遊或國內高風險場域,應落實自我防護,避免出入可能與不特定人士密切接觸之社交活動,若有出現疑似症狀,如出現皮膚病灶,例如:皮疹、水泡、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以及發燒、畏寒/寒顫、頭痛、肌肉痛、背痛、關節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等疑似症狀,請盡速就醫,主動告知醫師接觸史TOCC(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群聚史)。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猴痘疫情於去(111)年6月23日公告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潛伏期約為5-21天,傳染途徑主要是透過親密接觸(例如:親吻、按摩、擁抱、性行為)、接觸猴痘病患使用過但未消毒的物品、接觸感染的動物,對象具侷限性,此波疫情以親密接觸之人際傳播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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