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尊煌/劉易鑫 嘉義報導】
針對梅山大峽谷(12)日發生父母及大女兒為救8歲(二)女兒,不幸3人溺斃憾事,嘉義縣政府秘書長張志銘(13)日會同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良、檢察官江金星並由江姓業者以關係人身分配合行政會勘。江姓業者利用林業用地未經許可經營生態農場,收取入園清潔費,縣府依發展觀光條例等規定,當場做出停止營業裁示。

圖/取自網路
嘉義縣政府(13)日由農業、文觀、經發、水利、地政、消保等相關單位共同會勘,以利日後釐清權責。張志銘指出,江姓業者陳述小木屋為30年前父親遺產,於水保法施行前即已存在,加上縣府只有行政權,確實在裁罰上造成極大困難。
對於這起意外事件,縣長張花冠(12)日於第一時間獲悉後,指示社會局長楊健人代表至大林慈濟醫院探視吳小妹,全力協助後續事宜。事實上,張花冠早在1個月前就要求相關單位年底前就旅館民宿、農場、學生租屋、餐廳等公安部分列為重點稽查,未料發生憾事,張縣長甚是痛心。
張花冠指示農業、地政、經發、文觀、水利等單位,分別依森林法、區域計劃法、水土保持法、建築法、發展觀光條例進行後續處理,並針對縣内凡經營出租,如工廠、餐飲、旅宿、農場、水上活動、學生租屋等業者長期在網路上有廣告者,呼籲必須合法申請,更要做好各項公安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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