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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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車輛慢看停 行人停看聽」持續加強交通執法

高市警方亦會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5項目持續加強交通執法,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高市警局、交通大隊及各分局9月起配合交通部推動全國「交通安全月」活動,動員響應及宣導主題路口安全-「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並在部分易肇事路口設置警示牌面,以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另9月是開學季,警方亦配合交通部四季專案第3季主題-「不超速、不逼車、不無照駕駛」向青年族群加強宣導。

  根據交通部近5年統計,全國交通事故約有6成發生在路口,其中無號誌路口與閃紅閃黃路口傷亡占2成之多。路口安全「車輛慢看停 行人停看聽」,「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擺頭左右察看,有無人車、「停」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行。路權就是用路者有優先通行的權利,支線道車應讓幹線道車先行,若駕駛看到「停」、「讓」標誌代表在支道上,要禮讓幹道車輛先行,路權是建立行車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是判斷交通事故肇事責任的基礎。

  高市警方亦會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5項目持續加強交通執法,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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