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部主任 徐嘉華 高雄報導】
105年11月4日凌晨時段新興分局中正所巡佐林英新與員警李先宜於轄內執行巡邏勤務,在01時05分許,於七賢一路上見一名男子騎乘輕機車且形跡可疑,巡佐林英新便趨前將其攔停盤查,一開始該男子對於員警之臨檢及查證身份十分配合,惟經警用電腦查詢後,竟跳出「查捕逃犯」四個字,該男子瞪大雙眼,並表示對自己遭到通緝一事渾然不知,原本只是要出門買個宵夜果腹,卻遭到中正所線上警組攔查,更巧的是,該男子亦曾因持有二級毒品案遭到中正所員警逮捕,沒想到這一次亦是中正警將其繩之以法。

該男子張O偉(73年次),分別遭到台南地方法院及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張嫌亦坦承於近日仍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員警依法採集尿液檢體送驗,俟檢驗報告如呈毒品陽性反應,則再依法處理,雖然張嫌向員警表示其對通緝之事並不知情,但據員警所查詢之資料顯示張嫌已通緝長達半年之久,一句「不知情」顯然為無法卸責,全案依槍砲彈刀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案解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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