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部/cheng特派專題報導]
監察院昨日糾正內政部,監察委員林鉅鋃的糾正文指出,國內建築物升降設備相關管理辦法發布施行至今逾廿四年,但內政部對於現有設備的數量、維護保養、安全檢查等攸關公共安全資料,缺乏管理機制,任由國內逾一萬三千部存有極高安全風險升降設備散置各處,卻無從勾稽查核,內政部輕忽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表示,既然被糾正,該署將虛心檢討,並會全面針對老舊升降設備加強督導與清查,該署會協調各縣市針對老舊升降設備排定檢查時間表,絕對不會輕忽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另外,高雄市左營區某棟大樓在去年發生電梯意外,造成母子雙亡。監院表示,該棟大樓電梯從啟用至事故發生共十四年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僅抽驗一次,抽驗次數、比率與規定不合,行事消極敷衍,市府監督不周,昨也通過林鉅鋃的提案 ,糾正高雄市府。
高雄市工務局長楊明州表示,抽驗升降設備完全是依內政部規定、每年百分之五比率進行抽驗,監院質疑左營事故電梯十四年僅抽驗一次,屬於機率問題;目前還沒收到糾正文,不太了解糾正內容,等收到公文後,針對監院要求全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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