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部 主任 徐寅勝 高雄報導】
105年度機車及自用汽車燃料費繳納期限至7月31日!
除非車主已向監理機關完成車輛報廢登記,不然每年7月都會被徵收汽燃費,聰明的車主一定要按時繳納,這是熊省錢的撇步,因為未按時繳納汽燃費,經催繳逾期仍未繳納,車主會被處分罰鍰,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行政執行,將增加行政執行必要費用,如果仍未依期限繳納,一旦行政執行分署請銀行、郵局等金融機構扣押欠費者的存款,又會再增加金融機構作業的手續費,不用算也知道,只有按時繳納汽燃費是最省錢的!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車主,除了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超商繳納,也可以使用監理服務App、網路、電話直接以金融卡繳納,或者至鄰近的便利超商(7-ELEVEN 、萊爾富超商、全家及OK)的多媒體機,輸入車號、身分證字號補印汽車燃料使用繳費單,再持單至超商櫃台繳納免收手續費,就可以快速方便完成繳納汽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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