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部主任 徐嘉華 台北綜合報導]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召開105年股東臨時會,通過「申請股票上市案」及「原股東放棄初次上市新股承銷之優先認股權案」。同時,為配合未來提出上市申請所需,股東會亦修訂通過「公司章程」、「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股東會議事規則」、「公司治理準則」、「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以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等相關規章辦法議案,為高鐵股票上市預作準備。
高鐵公司劉維琪董事長表示,鑑於股票上市攸關全體股東權益至鉅,故將申請股票上市相關議案提送股東會討論。經逐案投票表決,各案均獲出席股東逾9成5以上支持,顯示股東們對提出股票上市申請已凝聚充分共識。後續公司將依今日股東會決議,積極準備各項申請作業,儘速提送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擇期掛牌上市。
台灣高鐵期望透過公開發行增加高鐵股票之流通性,並向資本市場籌資,提昇公司形象與知名度,提高股票流通性,活絡資本市場,並促成員工向心力、延攬優秀專業人才,進而強化台灣高鐵長期經營發展,以達高鐵永續經營之多重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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