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特派 龔傑森/ 高雄報導
高雄市10月4日確診一例境外移入麻疹個案,經查該個案為本國籍31歲男性(指標個案),於今(108)年6月20日至9月23日間因工作前往柬埔寨,9月23日經澳門轉機返國,9月30日出現咳嗽、發燒症狀,10月2日至3日出疹二度至診所就醫,10月3日再度因症狀未改善至醫學中心求診,經醫師依其症狀表徵及旅遊史而進行通報,10月4日由疾病管制署研判為麻疹確定個案。依據個案主訴可傳染期間(9月28日至10月6日)除就醫、購物外,無搭乘其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前往其他地點,衛生單位掌握個案親友、診所、醫學中心就醫時等相關接觸者共計76人進行健康監測,惟10月14日衛生局又接獲通報2名疑似麻疹個案,經疫情調查交叉比對發現2人於10月2日夜間與指標個案共同至KTV夜唱飲酒,由於指標個案於衛生單位疫調時並未詳實提供夜唱飲酒同包廂友人共計4名接觸者(4名皆出現症狀),及當日下午於海產店用餐2名友人(無症狀),造成6名接觸者中,4名出現症狀,截至目前2例確診,針對上述情事經查指標個案有規避疫情調查事實,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及同法第67條,裁處新台幣6至30萬元罰鍰。
因應此波麻疹疫情,為加強落實麻疹個案接觸者自主健康管理,衛生局已開立「麻疹個案接觸者健康監測通知書」,並進行相關衛教,請接觸者於健康監測期間,依通知書所列注意事項,落實健康監測及防護措施。衛生局提醒民眾出現疑似症狀時,切勿輕忽自行就醫,應進行自我保護隔離,並立即聯繫衛生單位安排就醫動線,避免接觸交叉感染,以降低群聚疫情發生,全案將持續監控至11月3日止。此外,為降低交互感染風險,依據疾病管制署制定之麻疹個案接觸者暴露後預防建議措施,針對確診麻疹個案之暴露後72小時內接觸者,70年次(含)以後出生之接觸者,可經醫師評估提供1劑公費MMR疫苗,若為69年次以前出生者則需自費注射,本局業已安排進行麻疹、腮腺炎及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疫苗)接種,計41人已完成非強制性之接種疫苗。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再次提醒,民眾如計畫前往國外洽公或旅遊,前往麻疹流行地區或鄰近國家,可於出發前2至4週至旅遊醫學門診諮詢評估自費接種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自流行地區或鄰近國家返國後如有發燒、鼻炎、結膜炎、咳嗽、紅疹等疑似症狀,應配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接觸史。另請醫療院所於診治患者時如遇有疑似病例,應落實「TOCC」機制,即詢問並記錄患者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等資訊,並遵循感染管制措施及通報流程,儘速完成採檢送驗作業,以利衛生單位及時診斷及早採取防治工作。麻疹傳染力強,民眾應按時帶家中滿1歲幼兒及滿5歲至入國小前幼童接種MMR疫苗,並避免帶未滿1歲或未接種疫苗的幼兒至流行地區,如須攜6個月以上未滿1歲的嬰兒前往,可於出發2週前,帶幼兒自費接種1劑MMR疫苗;另建議70年次(含)以後出生的成人且計劃前往流行地區或工作性質會頻繁接觸外國人者,可自費接種疫苗。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7-723025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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