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部/徐寅勝/綜合報導報導】
修正案通過以後,女性勞工懷孕期間可享有5天可領全薪的「產檢假」,還有每年3天非病假的「生理假」可以支領半薪!各位爸爸的「陪產假」也從現行3天增為5天,結合周休,可以有完整「9天」的時間,爸爸們不用再擔心錯過孩子呱呱落地的一刻了!希望各位媽咪產後也因為有了另外一半的陪伴,可以感到不會有這麼重的負擔。
同時,三讀條文也將現行勞工任職滿1年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放寬為滿半年即可申請;並增訂收養未滿3歲兒童者,在「先行共同生活期間」也準用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包括可領取育嬰津貼。
立委認真打拼,政府實質照顧,都是希望各位鄉親生育兒女沒有後顧之憂。另外,三讀條文也大幅提高性別歧視相關罰則,由現行的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提高到30萬至150萬。職業婦女值得尊重與平等的對待,立委黃昭順指出繼續會推動社福與各位女性同胞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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