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特派 龔傑森/ 高雄報導
高雄市水利局表示為保育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防止超抽地下水肇致地層下陷情形,自106年起受理水井納管申報作業,凡屬99年8月4日前鑿設未辦理水權登記之既有水井皆可申報。截至今年5月底已受理約2萬件申報案件,將於今年6月24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分區分標的陸續進行納管水井複查作業。
複查作業階段,將於各區公所公告各區複查之時間,水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安排現地複查時間,請申請人備妥身分證,依專人聯繫約定時間及地點指引現場調查員至申報水井所在位置,進行水井複查作業。若申請人無法親自到場,可委託代理人辦理,惟應檢附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複查作業除確認申請資料內容外,並將確認井深、井徑及抽水機位置、馬力、電表電號及用水標的與規模,灌溉水井需另進行水電比檢測。複查作業請申請人於預定複查日期前清除水井周圍草叢以利現勘作業,避免耽誤行程,影響其他申請人權益;申請人倘有使用移動式抽水機,複查當天請備妥抽水機置於水井所在地點,以配合進行抽水測試。
水利局表示,水井納管申報受理期限原至107年9月30日止,之後因陸續接到民眾及議員陳情,市府體恤民眾需求並與經濟部水利署研商後,自今(108)年3月5日起延長申報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籲請尚未申報納管之民眾儘速申報。申報納管方式可就近至各區公所或水利局填寫申報書或透過「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網站水井申報系統(網址:http://wrb.kcg.gov.tw)申報及手機下載「高雄市水井申報」APP申報,讓珍貴地下水資源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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