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特派 龔傑森/ 台南報導
聘用外籍專業人士,政府、企業與員工共蒙其利~
我國政府為鼓勵營利事業提升國際競爭力並邁向國際化,針對雇主聘用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給予資方及勞方相當優惠的租稅措施,其主要法令依據規定於「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以下簡稱適用範圍)。
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企業依聘僱契約之規定,雇主所支付外籍專業人士本人及眷屬來回旅費、搬家費、租金、租屋修繕費、水電瓦斯費、清潔費、電話費、服務滿一定期間返國渡假之旅費及子女獎學金等,營利事業得以費用列帳,而且可不計入該外籍專業人士之應稅薪資所得(亦即當成免稅所得)。
東港所指出,上述適用範圍之外籍專業人士,係以從事如營繕工程、交通事業、財務金融及不動產經紀等適用範圍內之18項工作為限,包括目前已經在臺工作者,但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則不適用。
特別強調,外籍專業人士必須於同一課稅年度在臺居留合計滿183天且全年境內外薪資達新臺幣120萬元以上始能符合優惠資格。如果雇主基於特殊需求並經我國財政部專案核准,全年應稅薪資金額得不受限制。
關於外籍專業人士工作項目、居留天數及薪資金額等詳細資訊,請參照「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的規定。如對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雇主與員工可享有之優惠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畢業生網路創業,請留心營業稅問題!
南區國稅局表示,畢業季到了,許多社會新鮮人想自行創業,因看好網路商機,且無須實體店面成本而投入經營網路交易,不過,要注意營業稅課稅問題唷!
南區國稅局說明,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如果平均每月銷售額已達起徵點(銷售貨物8萬元、銷售勞務4萬元),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進一步說明,如果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為查定課徵營業人,其須按季提供每月銷售額,並由國稅局就實際交易資料中,已達營業稅起徵點之月份按稅率1%核課稅額,填發繳款書通知營業人繳納;若每月銷售額為20萬元以上除依稅法規定免用統一發票者外,國稅局將核定使用統一發票,此類營業人稅率為5%,不論有無銷售額,都應以每2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依規定填具申報書申報銷售額,並提出進項稅額扣抵自行繳納營業稅額。
國稅局特別提醒,經營網路交易應注意相關課稅規定,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多加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多相關文章......
職場霸凌零容忍 議員關心職場霸凌議題 陳其邁:重視友善職場環境 落實預防及處理機制
劍湖山渡假大飯店圍爐年菜與春酒尾牙專案搶先開跑
【美國大選】川普獲勝牽動全球金融 市場未來充滿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