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特派 龔傑森/高雄報導
農曆春節將至,(28)日衛生局局長林立人親自率隊會同市府主任消保官、經濟發展局、動物保護處,並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局處,共同前往三鳳中街年貨大街,執行年節食品聯合稽查。現場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販售食品標示及販售場所衛生、冷凍冷藏貯存溫度,並針對豆製品、素料及丸類等應節食品進行皂黃及過氧化氫快篩檢查,為防範非洲豬瘟執行肉類加工品之肉品來源稽查,對於有疑慮的高風險食品進行抽驗,以維護市民春節飲食安全。另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現場進行磅秤準度供檢查,為消費者權益把關。
衛生局同時公布第二波年節食品抽驗結果,抽驗及標示查核共計稽查95家,第二波抽驗年節應景食品共計153件,含蔬果31件、休閒即食食品(堅果製品、肉乾、蜜餞等)41件、米濕製品(粿、年糕、蘿蔔糕等)18件、醃製蔬菜(筍乾、梅干菜)17件、農產加工品(金針、竹笙等)12件、水產加工製品(花枝丸、魚卵卷等)10件、蛋品8件、肉類加工製品(鹹豬肉、香腸等)7件、複合式餐食6件及生鮮禽畜產品3件,依檢體類別分別檢驗農藥、動物用藥、防腐劑、甜味劑、漂白劑、著色劑及衛生標準等項;其中5件產品檢驗結果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為3.3%(詳如附件1)。不合格產品中,4件「茼蒿」檢出農藥殘留超標,1件雞蛋檢出動物用藥殘留氟甲磺氯黴素0.055ppm(標準:不得檢出),衛生局已飭請業者下架同批產品,追查2件茼蒿來源商後已移請轄管衛生局依法辦,1件茼蒿本局已依法裁罰,1件茼蒿釐清來源供應商,1件雞蛋來源養殖畜牧場係本市,依源頭管理原則移由本府農業局依法處辦。
另衛生局有鑑於民眾消費習慣改變及消費型態多樣化,消費者年節會選擇到年菜餐廳團聚,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心,針對本市5家高人氣餐飲業者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進行查核,結果計有4家餐飲業符合規定,1家餐飲業經限期改善後複查已合格。
本次「茼蒿」經檢出農藥殘留超標,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殘留標準」及雞蛋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販賣商無法交代其來源者,則依同法第47條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對於不合格產品,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應予沒入銷毀。另食品業者若未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相關文件,按同法第9條及48條規定,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用農藥殘留及動物用藥殘留超標之產品,長時間累積可能會加重肝、腎負擔、引起腸胃道不適等。衛生局呼籲消費者為降低農產品農藥殘留的風險,建議消費者應盡量選購當季蔬果,清洗時浸泡後以流動的水沖洗再分切;另建議消費者選購優良生鮮蛋與產銷履歷蛋品,購買散裝蛋時,應選擇蛋籃有溯源標籤,讓農曆佳節吃的安全又衛生。
另衛生局呼籲民眾不要自網路購買來路不明肉製品或自國外疫區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或購買來路不明肉品,烹飪時應充分煮熟,確保食用安全。若有相關食品安全資訊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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