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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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治安熱點巡守 馬伕外送小姐賣淫遭逮

EteNews記者 徐寅勝/高雄報導

左營分局於暑假青春專案期間為預防青少年偏差行為及遠離被害,針對轄區易發生毒品及色情交易之路段加強巡守,於5日巡經左營區崇德路附近旅館時,見一輛白色自小客車停於該旅館附近,一位穿著時尚粉紅短裙的女子,搖曳地由旅館走出後,並快步坐入該自小客車,因形跡可疑警方便上前攔查自小客車,當場查獲馬伕曾男(86年次,無刑案記錄)及從事性交易工作的林女(71年次)。林女向警方供稱因遭男客拒絕,遂未完成性交易,警詢後全案依違反刑法妨害風化罪嫌將馬伕曾男送辦,警方擴大追查該起賣淫案其他共犯。

據了解,林女賣淫代價新台幣4,000元,因男客不喜歡打槍拒絕後,僅付車資新台幣200元予馬伕曾男。林女表示日前看到報紙上刊登應徵工作的廣告,對方表示工作內容為到指定的飯店工作,且會派曾男負責接送,當時心裡的確清楚應徵的工作為從事性交易的工作。林女說這次是第一次由曾男接送從事性交易即被警方查獲。

曾男供稱日前在網路室有人詢問自己是否缺錢想賺錢,可應徵公司的司機,負責載送小姐,每次可以賺取新台幣300元車資,扣除付給小姐的工作費後,其餘費用會上繳給公司,公司會用LINE聯繫並派人取款,遂不清楚公司負責人及地址。曾男被警方查獲時直喊倒楣,並表示不清楚接送小姐是違法的行為,被警方查獲後才知道自己已觸法。

據了解,林女一開始還佯稱自己85年次,但怎麼看都覺得「差很大」,經警方查證身分後發現林女實際年齡為71年次。警方表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應好好珍惜自己的身體,切莫因金錢而出賣自己的肉體及靈魂,且讓父母親傷心難過。另應徵工作時,切勿從事不法工作,以免觸法得不償失。

▲左營警查獲馬伕接送賣淫小姐從事性交易(圖/記者徐寅勝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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