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 記者 蔣麗芬 報導
針對易發生行人交通事故之肇事路口與時段於轄內學校、商圈、市場等人潮聚集處所共75處路口,自106年12月28日至107年1月27日執行保護行人路權專案勤務,第一階段專案結束,行人事故發生18件,較去年同期22件減少4件,減少18%;執法成效共計舉發31,959件。勤務作為強度增加、防制事故已獲致成效。
拜經濟成長和科技大幅發達所賜,人們對於交通工具的使用愈趨頻繁,各類事故的發生愈是層出不窮,行人因毫無安全防護設施,是所有用路人中最弱勢的族群,發生事故往往傷亡慘重,透過舉辦專案、宣導與執法並進的方式,期讓用路人尊重行人路權。專案第一階段結束,行人事故發生18件,較去年同期22件減少4件,減少18%,其中降幅最多為三民第一分局,發生0件較去年同期發生3件相較,防制事故效果最佳;其次為左營分局,發生3件較去年5件相較減少2件,防制效果次佳。
專案第一階段結束,「車輛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項目(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第48條第2項)」計舉發1,055件;「汽機車行駛行人穿越道項目(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3款、第60條第2項第3款)」計舉發30,904件,共計舉發31,959件。舉發件數最多為岡山分局4,307件、次多為鳳山分局4,001件,再次多為三民二分局3,381件。透過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甫建置完成之執法斑點圖,清晰可見易發生違反行人路權違規熱區集中在捷運及重要道路周圍沿線,人潮聚集、車種組成複雜、車流量大之路口(段),一旦發生壅塞,人車爭道情形將更為嚴重;故本局將持續針對易生違規路口(段)加強取締,還給行人安全行走之道路環境。
過去道路交通工程設計均以車輛行止為出發點,在混和車種與複雜車流情況下,行人路權易遭遺忘,透過專案實施期能改變用路人過往不願等待的習慣。市警局籲請民眾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及依照現場標誌標線指示,警察機關將持續執法,導正駕駛人守法禮讓觀念並請駕駛人多一點耐心,以降低行人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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