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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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勇猛財團說一套做一套 – 隨便拿主管機關背書施壓受害者

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於10月27日接到一起台南醫療申訴案件,當下由採訪部徐主任指示展開了解。期間感謝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給予回覆3篇新聞稿,但經本媒體四處求證之下發現謊話連篇。

【新聞部/徐寅勝主任/高雄報導】

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於102年10月27日接到一起台南醫療申訴案件,當下由採訪部徐寅勝主任指示展開了解。期間感謝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給予回覆3篇新聞稿,但經本媒體四處求證下發現謊話連篇。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於10月28號之新聞稿把醫療處置上之疏失盡推患者身上,並寫到院方將釋出最大善意,持續且積極努力與家屬進行協商溝通,本項爭議經醫療團隊與病人及家屬說明多次,並已蒙「台南市衛生局醫療審議委員會」接受調解在卷。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於11月12日之新聞稿提到-王先生住院期間,奇美醫院醫療同仁克盡全力照護王姓病人,並提供內科照護。案經「台南市衛生局醫療審議委員會」審議,席間與會委員一致認為本院處置並無疏失,合並敘明。經徐寅勝主任電訪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專員,經詳細反覆求證下的結果又是一場騙局。「台南市衛生局醫療審議委員會」並沒就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處置上斷定有無疏失,專員一再解釋「台南市衛生局醫療審議委員會」原則上只是讓雙方能達到和解共識不用走上法律訴訟的地步。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卻一再以案經「台南市衛生局醫療審議委員會」審議,席間與會委員一致認為本院處置並無疏失的理由導致王先生簽下不公平條件之合解書。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於11月13日之新聞稿-關於貴報詢問王姓病人眼科手術一事,本院已於102年11月12日回覆貴媒體新聞說明稿並由貴報徐XX先生收悉在卷,敬請見酌。
該案奇美醫院經與當事人和解,並於台南市衛生局醫療審議委員會簽立和解書;基於尊重病人隱私,奇美醫院未便再行表示意見。敬請貴報向原投訴人或當事人妥善查證為祈!
今日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全體同仁秉持對伸張社會公益與保障社會大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絕不容許有權勢之大財團欺壓善良小老百姓。業經我們積極跟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主動聯繫並求證,無奈大財團並不把攸關大眾生命安全的權益放在心上,隨便發一發新聞稿就想欺瞞大眾對生命財產的安全的顧慮。本報一直跟醫院強調我們不是幫助受害者去跟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去要錢,我們報社要的是了解醫院就手術麻醉前後的作為上是否對所有病患能有安全上之合理保障。但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新聞聯絡人吳X隆主任與李X揚專員卻一再以此個案已和病患和解為由,不敢對本報澄清眼科住院醫師就麻醉程序上有無疏失並醫院就相關醫療處置上是否做到正確管理。經本報寄出一小段眼科住院胡醫師回答病患家屬麻醉時的處置程序給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新聞聯絡人,到最後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新聞聯絡人就撂下狠話說到- 「台南市衛生局醫療審議委員會」認為本院處置並無疏失,因此隨便你們媒體要怎做,經本報徐寅勝主任直接至電訪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專員,證實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新聞聯絡人鬼畫連篇,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專員表示「台南市衛生局醫療審議委員會」並不就此事件仲裁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處置並無疏失。
本報就大財團醫院欺騙善良社會大眾與媒體單位,對保障病患生命財產的極度不重視,本報所有同仁深表遺憾與憤怒,此一事件交由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韓科長就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行政疏失重啟調查,以達到扶正社會觀感跟保障病患生命安全的無慮。本報擁有大量資料與錄音檔可公諸於世,基於調查不公開為由不便現在公開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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