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新聞部主任 徐寅勝 報導
106年12月23日下午約16時30分許在高雄市大樹區大坑路一處道路上,溪埔派出所所長朱白雄、警員劉貴弘巡邏勤務巡至該處時,見前方一名男子未戴安全帽且赤裸上身而騎來,警見狀於是立即向前關心察看,便發現為一輛電動自行車,經警盤查了解該名男騎士為吳○正(47年次,家住大樹),警方於詢問過程中發現男子身上散發濃厚酒氣,警關心並詢問為何冬天不穿件衣服會冷,男子表示已習慣常常不穿衣服在外頭趴趴走了,還當場以冷水沖洗面容,且稱該輛電動車是當初發放消費卷時所購買而酒駕則是被抓三次了,警於現場並對其實施呼氣酒精測試後,酒測值達0.35毫克,警方後來則是買了件衣服讓其穿上,全案依公共危險案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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