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 記者 林如意 報導
高雄市107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等的津貼補助年度調查已開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標準與去年相同,車輛今年初首次列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動產計算;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家庭總收入從原有 3萬632元,放寬為3萬1,629元。
依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申請家戶之家庭總收入、動產及不動產需於一定金額以內。高雄市已公告107年度低收入戶標準與106年度相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1萬2,941元),動產(存款本金、投資、有價證劵、財產交易所得、保險給付、車輛與其他一次性給予之所得等)規定每人7萬5,000元整,不動產規定為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價值及房屋評定價格不超過353萬元。車輛今(106)年1月1日起列入動產計算,新舊戶一體適用;以四口之家為例,全戶之動產(包含車輛現值、存款、投資、有價證劵、財產交易所得、保險給付與其他一次性給予之所得),總額不得超過4(人) x 75000(元)=30萬元。其他各項津貼補助107年度審核標準,可參閱市府公報或高雄市各區公所公佈欄。
基於為民服務精神,年度調查所需相關資料,除申請人或家戶成員有學生證、醫院診斷證明書、投資明細等個人相關資料異動,需自行主動提供異動相關資料,直接送至戶籍地區公所或里辦公處辦理外,其餘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及各區公所主動協助查調資料作為審核依據,以減少經濟弱勢者四處奔波申請相關資料。民眾若對津貼補助年度調查事項有疑問,可直接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詢問,或電洽社會局各區社福中心、社會救助科。
更多相關文章......
高師大七十週年校慶:以「七十開始」展現歷史傳承與創新未來
永安石斑魚節熱鬧登場:高雄大海開吃,鑽石水養殖石斑魚成亮點
【不可能的任務─送曹伯伯到榮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