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新聞部主任 徐寅勝 報導

湖內警分局湖街派出所所長張順凱及警員黃庭偉等2員10月25日執行22-24時巡邏勤務,於23時45分在湖內區中山路一段385巷口發現一輛自小貨車DS-OOOO號行車不穩,經警攔查後,發現陳姓駕駛人(56年次)身有濃濃酒味,經警以酒測器測試酒精濃度呼氣值竟高達0.38MG/L,陳姓駕駛人表示,他是從事監視系統工作至晚上8點才收工,在小港區與朋友喝了2瓶啤酒,又休息了1小時才開車經台1省道要回台南市仁德區的家中,沒想到在半路會被警察攔查,對於酒後駕車的行為也深感後悔,惟全案經警偵訊後仍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橋頭地檢署偵辦。
湖內警分局長陳杏結表示,為遏止酒駕歪風,警方仍會持續針對轄區易發生或曾發生酒駕事故路段來規劃取締酒駕及飆車等危險駕駛勤務執法,以杜絕憾事發生,為了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因酒誤事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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