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記者 徐寅勝/高雄報導
楠梓分局翠屏派出所於(21)日10時許接獲線報,一名橋頭地檢署發佈之毒品通緝犯黃00隨身攜帶槍械,嚴重危害社區治安。
所長鄭育琛獲報後隨即率領所內同仁前往線報地點佈線埋伏守候,約1個小時後見黃男(70年次、有多項毒品前科)自住處外出時,員警見機不可失隨即趨車上前攔截圍捕,於追逐過程中由黃嫌短褲口袋內掉落9mm銀色改造手槍1把,彈匣1個(內有子彈10發,旋即予以壓制逮捕。復於渠住處2樓房間搜索起獲子彈2發(共計12發子彈)。全案將黃嫌逮捕偵詢後,依違反槍砲彈刀管制條例罪嫌及毒品通緝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黃嫌於偵詢時向警方供稱,因先前與人發生口角糾紛,深怕遭對方尋仇報復,才會向友人借用改造九○手槍一把防身。扣案槍枝初步鑑驗認係管制槍械,正擴大追查槍枝來源中。楠梓警分局呼籲,非法持有槍械彈藥係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刑,切勿以身試法、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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