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 記者 夏偉瀚 報導
湖內警分局於8月17日配合刑事局電信警察偵二隊獲報詐欺情資,發現詐欺集團車手葉嫌欲前往路竹區大社路假冒檢察官身分向被害人收取監管帳戶現金新臺幣30萬元,警方前往現場蒐證埋伏,當詐欺車手葉嫌(17歲)與被害人接洽,交付現金之際,警方立即上前飛奔過街逮捕葉嫌,葉嫌見警拔腿就跑,警方見狀一把抱住葉嫌,葉嫌極力掙脫抵抗,警方隨即將葉嫌奮力壓制在地上,以防掙脫,警方立刻通知線上警網利用優勢警力控制全場,逮捕過程中,湖內警分局偵查隊偵查員楊鎧綸因奮力壓制葉嫌,致手腳擦挫傷,所幸無大礙。一旁陳姓被害人(年約60歲)在旁撞見此景驚嚇不已,警方上前關心時,被害人仍口中唸唸有詞說:「檢察官說要監管我的現金,我才會沒事…」警方現場安撫陳民,並告知陳民不用害怕,渠等都是詐欺集團車手欲詐騙現金,旋即警方在現場逮捕葉嫌後,陳民得知是詐騙集團要來騙取現金,幸虧警方立即趕至現場逮捕嫌犯,幫他保住老本。
據了解,葉姓少年嫌犯坦承詐欺犯行,辯稱因當初透過友人介紹而認識詐騙集團成員,藉由幫助詐欺集團假冒檢察官向被害民眾收取現金而賺取佣金,葉嫌第一次以未成年身分加入詐騙集團組織,並假冒檢察官身分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實行詐騙行為以為全案縝密,神不知鬼不覺,可以順利進行後將現金帶回給詐騙集團獲取酬勞,不料仍被警方所查獲,全案在詢問葉嫌筆錄後,將葉嫌依涉刑法詐欺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辦並持續清查其他涉案嫌疑人。
湖內警分局長陳杏結呼籲,詐騙老梗一再出現,民眾勿聽信詐騙集團,如有接獲有關帳戶涉及刑案或假裝檢察官身分欲監管帳戶之電話,切記務必撥打反詐騙專線165並求證,同時請民眾要妥善保管自有提款卡及存摺並勿告訴他人提款卡密碼,避免因不慎遺失或遭他人冒用而損失現金及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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