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 記者 徐寅勝 林尊煌/高雄報導
無駕照騎乘機車且未戴安全帽,楊男(84年次)為趕著回家幫女友母親慶生,行經左營區自由四路與大中路口,還大剌剌在交整員警面前停等紅燈,員警上前攔查卻赫然發現楊男為妨害自由案通緝犯。楊男當時還求員警放一馬,讓他先幫母親慶生完再報到,員警雖能理解楊男歸心似箭,但告知楊男需先至地檢署報到。
警方告知楊男於3月31日因妨害自由案,高雄地檢署已發佈通緝,當時楊男仍持續使出「盧」招術,楊男表示哪有人生日辦在半夜,並要求讓他晚上先幫母親慶生完再報到,楊男甚至說早已跟發佈通緝的地檢署都講好了。直至員警「凍未條」並提醒楊男現在是通緝犯的身分,且法律無法講價錢,若和地檢署都講好了,待會可直接向檢察官陳述,最後楊男才閉上嘴巴並乖乖配合至派出所製作筆錄。
楊男供稱因未收到地檢署的通知,才未至地檢署報到,更不清楚已成為地檢署發佈的通緝犯。警方表示楊男不但是妨害自由案通緝犯,交通違規除了未戴安全帽外,還無照駕駛,警方皆依法予以告發,警詢後將楊男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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