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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假投資真詐財 警民合作緝獲犯嫌

EteNews 記者 徐寅勝/高雄報導

  詐騙手法日異月新,更有以低成本高報酬之誘因獲取一般民眾的注意,(6)日一名自稱是「台灣點燈文化季」負責人之男子,向一對夫妻檔揪股投資,並以投資一個月新台幣10萬後再分三期,將可領回新台幣75萬元之高報酬投資向該對夫妻檔極力推薦,而後經該對夫妻親自至「台灣點燈文化季」會場詢問該承辦單位確認後,竟發現該單位並未授權私人對外招攬投資,此刻該對夫妻檔才驚覺受騙,承辦單位亦擔憂此事將影響活動之後續進行,故向新興分局中正三所求助,經員警了解概況後,於前鎮區一心二路上的一間咖啡店附近埋伏,待被害人與犯嫌相約至該咖啡店簽約之際,伺機趨前並將犯嫌逮捕,該犯嫌自稱「飛O貿易公司」之老闆張O堃,但經員警進行人臉比對後,發現該嫌所提供姓名之面容與其不符,再經中正所員警查證後,發現其為過去曾犯下多起詐欺案之偽造文書通緝犯賴O堃(72年次)。


員警於賴嫌隨身背包內查扣供犯罪使用所刻印之木製印章及被害人所有之新台幣10萬元,以及賴嫌與該對夫妻所簽署之投資合約書,書面上所簽下之姓名及捺印之公司行號皆是賴嫌欲獲取被害人之信任而刻意造假,且賴嫌所提供之假姓名張O堃疑欲誤導員警辦案之方向藉以脫罪,不但立馬被員警識破且多犯下一條偽造文書罪,經賴嫌所述,平時居住於台中地區,並透過臉書或交友軟體結識不特定人士並伺機作為詐騙之對象,其犯罪所得則供其女友彭O惠(77年次)及其專車司機江O益作為日常生活之開銷,並在高雄市前鎮區內的一間日租套房作為自己的藏身處,江姓司機及彭姓女友亦於員警訊後坦承對賴嫌之詐騙行為知情,所幸該對夫妻檔所損失之新台幣10萬元順利發還,並感激中正所員警之辦案效率,得以讓犯嫌接受法律之制裁,最後,全案依詐欺罪將賴O堃等三名犯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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