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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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貨車掉落物占用車道 岡山警查證後依法告發

岡山分局呼籲,貨運業者與駕駛人應確實檢查裝載設備與固定裝置,避免貨物掉落,危及他人行車安全,攜手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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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news記者/施亦旋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於本(7)月5日17時40分接獲民眾110報案,指稱在國道1號高架橋下、岡燕路往燕巢方向的路段,有一輛貨車行駛途中,疑因鴻翼車欄未妥善固定,導致所載貨物掉落,占用部分車道,影響行車安全。

經警方查證相關資料後確認,貨物掉落後,駕駛人卓姓男子已於現場立即回收散落物並完成清理作業。此次事件並未造成人員傷亡或交通事故,但駕駛人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所載貨物飛散、脫落、掉落」。警方已依法對其舉發,並可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岡山分局呼籲,貨運業者與駕駛人應確實檢查裝載設備與固定裝置,避免貨物掉落,危及他人行車安全,攜手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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