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二分局鼎山派出所113年11月3日21時13分許接獲通報,稱三民區鼎山街海產店遭人潑漆,員警獲報後立即抵達現場查處,現場除店內物品遭潑灑油漆外,無人受傷,並於現場將陳嫌(42歲)帶返所釐清案情。
經了解陳嫌為原物料供應商,因海產店吳姓負責人積欠貨款,陳嫌於上述時地欲向吳男討論還款事宜,惟因吳男總是避不見面,憤而潑漆洩憤,吳男雖不對陳嫌提出毀損告訴,三民二分局經訊後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偵處,後函請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此案吳男後續若對陳嫌提出毀損告訴,警方將依法受理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遇事請保持理性,切勿因一時氣憤而滋事,警方對於暴力零容忍,絕對追究到底,以維護社會治安,保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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