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3歲高姓老婦因涉及刑事案件於民國91年遭到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發布通緝,居無定所逃亡逾20載,於日前遭到楠梓分局後勁派出所員警查緝歸案。
遭到通緝的73歲高婦於112年8月時騎乘兒子名下機車外出途中在後昌路上追撞他車,導致自身重傷送醫住院治療,車禍後高婦兒子毛男為隱瞞母親遭通緝之事實,謊報其阿姨身分,警方察覺有異,惟礙於高婦住院治療中且無健保卡未能進一步查證,直至10月17日高婦辦理出院時,警方隨即前往瞭解,但面對員警詢問時,高婦似乎有苦難言,始終不願表明真實身分,員警只好將高婦連同輪椅一起帶回分局進行身分辨識。到了分局後,高婦疑似察覺到情況不妙,突然眉頭一皺手一縮,抗拒進行指紋比對,在員警耐心地開導說明下,逐漸突破高婦心防,最終順利完成比對,結果高婦竟是一名逃亡逾20載的傷害致死通緝犯,連承辦員警都驚呼不可思議。
楠梓警分局提醒,民眾因訴訟案件接獲司法機關正式公文應按日期時間配合到場,若拒不到案而遭通緝,終將為執法人員查獲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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