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特派 龔傑森/ 高雄報導
高雄市有200萬輛機車,107年排氣檢驗數已突破111萬輛。環保局提醒,自去(107)年8月1日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布後,只要是車籍登記在籍出廠滿5年的機車,無論是否為上路行駛的「使用中」機車,每年應於行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排氣定期檢驗;環保局仍會寄發明信片提醒車主,呼籲車主應注意檢驗期限,以免受罰500元。
以往為確認管制「使用中」機車,環保局會派員至路邊稽查、或利用車牌辨識系統拍攝行駛中機車,檢查是否完成當年度排氣檢驗,或利用明信片、郵簡及雙掛號三階段通知車主,最後仍未完成檢驗才會開罰,但環保局強調,空污法修訂後,不論是否為「使用中」,凡當年度逾期未檢驗者皆會受罰。
高雄市自85年實施機車定期檢驗至今,多數車主已養成定檢習慣,但環保局仍會寄發明信片,通知民眾領有牌照出廠滿5年機車,在該車輛未辦理停駛、報廢、繳銷牌照、註銷牌照及失竊登記前,應於行照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完成排氣定期檢驗,例如行照發照月份為9月,可以在8月~10月期間至環保局認可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檢驗。
環保局表示,高雄市現有機車排氣檢驗站498站,分布於32個行政區,為有效管理,領先全國要求轄區檢驗站設置即時連線監控系統,於接獲民眾申訴時,可線上即時調閱三個月內監控影像紀錄查詢當日檢驗情況,保障民眾權益,若發現檢驗站有違反檢驗程序之情事,即依檢驗站管理辦法處分,請民眾可放心就近至各檢驗站檢驗。6個偏遠地區(田寮區、內門區、茂林區、杉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環保局也會每月安排移動式定檢站為當地車主提供檢驗服務。
市民朋友若有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相關問題,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https://www.motorim.org.tw/)檢測資料查詢專區,輸入車牌號碼後,即可查詢最近一次檢測資料及行照發照日期,亦可至環保局機車排氣檢驗及汰舊補助資訊網(http://www.khepa.tw/Default.asp)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90-055諮詢。
查詢機車是否定檢:(https://www.motorim.org.tw/query/Query_Check.aspx)
查詢高雄市機車排氣檢驗站:
(http://www.khepa.tw/mode03.asp?m=20180202133031165)
查詢全國機車排氣檢驗站:
(https://www.motorim.org.tw/Station/ST_Map.aspx?type=3&aid=E)
空污法修正前後機車定期檢驗制度比較
項目 | 修正前 | 修正後(107年8月後) |
管制對象 | 使用中之機車 | 所有領有牌照機車 |
未定檢或 複驗不合格 | 未依規定定檢者, 罰鍰2,000元。 | 未依規定定檢者, 罰鍰500元。 |
檢驗不符合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申請複驗,未實施定檢或複驗仍不合格者,得禁止其換發行車執照。 | 逾應檢驗日起六個月仍未實施定檢、未依規定申請複驗或複驗仍不合格者,罰鍰3,000元 | |
— | 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 |
檢驗次數 | 5年以上機車,每年於行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檢驗1次 |
(以上廣告由行政院環保署補助 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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