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院審理110年度聲羈字第112號被告羅O明、夏O翔涉共諜案,經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訊問後,於昨日晚間7時30分裁定交保,被告由家屬辦理交保程序完畢後,即經釋放,並由法警引導自地下一樓之羈押室經過靠市中一路之法警室離開,此部分與高雄地方院向來處理人犯交保後釋放之作業流程相符。惟因當時已是下班時間,被告要從河東路大門離開時必須經過管制門,故該段路程亦是由法警引導。雖然有兩個門,惟大門是在河東路,媒體報導表示大門是在市中一路,因而誤會被告是耍特權從後門離開。
耍特權?前立委羅志明涉共諜案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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