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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車收到罰單報案 高雄警即時啟動偵查快速尋獲

小港區一名男子因與人有債務借貸糾紛,催討債務不成遂將停在債務人家外面之機車騎走並給其兒子使用,三年後債務人收到罰單驚覺不能再置之不理才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該名男子並連同其子以竊盜罪送辦。

小港區一名男子因與人有債務借貸糾紛,催討債務不成遂將停在債務人家外面之機車騎走並給其兒子使用,三年後債務人收到罰單驚覺不能再置之不理才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該名男子並連同其子以竊盜罪送辦。

催討債務不成遂將停在債務人家外面機車騎走/小港分局 提供


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於110年10月23日接獲南投縣竹山分局單一窗口報案,被害人莊OO之重機車停放於小港區高松路上,並於107年8月底發現該車失竊,惟當時因被害人出境返回越南未報案,近日收到警察機關逕舉紅單後,始前往南投縣竹山分局報案。
小港分局高松所接獲單一窗口轉報後,立即啟動偵查,並調閱上百支監視器鎖定蔡嫌(78年次),專案小組即刻前往蔡嫌前鎮區住家埋伏查緝,於110年11月1日17時見蔡嫌騎乘該部失竊重機車,即將其攔查並逮捕。
經警方調查蔡嫌父親(54年次)因與被害人有債務借貸糾紛,未經被害人同意自行將該車牽走,以彌補債務追討不利之損失,並將該車交予其兒子使用。本案訊後將蔡姓父子依竊盜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分局分局長陳志榮呼籲:「借錢時應謹慎評估,當借款人無法如期清償債務時應循合法途徑討債方為上策,免得對於還款非但毫無幫助還可能吃上民刑事官司,錢拿不到還惹得一身腥,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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