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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小確幸 新版公式4月可調降

【新聞部/特派L.綜合報導】

新版電價
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新版電價公式機制達成共識,未來電價每半年調一次,並設漲幅上限,每次漲幅最高不得超過3%、全年累計不超過6%。新電價公式最快本周在立法院會審議通過,四月起實施。

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依目前國際能源價格走勢,四月電價「保證會下降」。新電價機制上路後,未來除了每年四月、十月調整外,六月到十月另外實施夏日電價,換言之,台灣電價將「一年三變」。

未來新電價公式將依照燃料成本高低做浮動調整,預計每半年調整一次。新制上路後,經濟部三月將組「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電價,電價費率審議將會公開、透明,由全民公開監督。

新版公式納入電價緩漲機制,半年電價調幅不能超過3%,全年不得超過6%;不過,沒有「緩跌」機制,下跌時將全額反映降價。

另外,新版公式規定,台電的合理利潤率為百分之三~五,虧損時,投資報酬率不得超過5%,且全數須彌補虧損;無虧損時,投報率不得超過3%。台電董事長黃重球預估,若一切順利,台電最快十一年能將累積虧損清償完畢。

新公式實施兩年後,須檢討成效,再決定續推與否。鄧振中說,他有把握兩年後「大家會覺得新電價公式是最好的方法」。

影音/東森新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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