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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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陸男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將面臨600元至1800元罰鍰;其酒駕行為,違反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將被處以3萬至12萬元罰鍰。陸男同車友人鄧男,因明知陸男飲酒卻未加勸阻,違反第35條第8項,將被處以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周佳琪市長在專訪中多次強調,屏東市的幸福願景需要全體市民的共同參與與努力。從健康照護到文化傳承,從經濟發展到教育改革,屏東市正穩步朝著「全齡幸福」的理想邁進,打造一個讓人安心居住、快樂生活的美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