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news 新聞部主任 徐嘉華 報導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董啟安及何佩貞於106年5月30日16至18擔服備勤勤務,17時30分許接獲中山大學斯洛伐克外籍女學生康○○及友人至派出所表示請求警方協助,董等2員警立即上前關心,康女表示其剛在苓雅、自強路口遭到李姓民眾所停放之機車壓傷腿部,且現場與李民因意見不同而無賠償共識,遂各自離去。
經警方了解,該外籍生受到驚嚇,且對方又未留下任何聯絡電話,董員立即透過外籍生所提供之對方車牌號碼,利用車籍系統查詢到李民電話並請其至派出所協調,經董員與雙方溝通協調後,才了解原來是語言及風土民情的不同而有所誤會。
最後李民賠償外籍生500元醫藥費,並向外籍學生道歉,雙方達成合解,外籍生對台灣警察的處事效率及服務態度表示印象深刻且感謝,也免去了一場可能提告的官司,更成功促成了一件另類的國民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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